伊犁州法院力推“在线诉讼” 让服务“触手可及”
来源:新疆平安网   发布时间: 2020-03-09 19:14:42  作者:张婷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努力服务和保障疫情防控大局,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州分院立足审判职能,充分运用智慧法院成果,将在线诉讼作为特殊时期人民法院开展审判执行工作的基本模式,让当事人“一次不用跑”就能享受到“指尖诉讼”的便利,达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网上立案“快速”

“只用了一天时间,我的网上立案就审核通过了,为你们的工作效率点赞!”3月2日,当事人王某在接到立案成功的短信通知后在电话里高兴的说。

“您好,您可以登录新疆法院诉讼服务网或者登录微信小程序移动微法院进行网上立案……”该院12368诉讼热线接线员楠丁在电话指导群众如何网上立案。疫情期间,该院充分利用12368诉讼服务热线,及时解答当事人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立案、调解、开庭等问题。及时审核通过新疆诉讼服务网、新疆移动微法院申请的网上立案案件,对符合法律规定起诉条件的,立即登记立案,对于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通过在线诉讼平台一次性告知应当补正的内容和期限,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在线诉讼,积极引导群众采用网络的方式实现诉讼需求。自疫情发生以来,州直两级法院电话答复当事人3926人次,共受理网上立案案件207件。

在线调解“暖心”

为加大疫情期间矛盾纠纷化解力度,该院充分依托在线矛盾纠纷化解平台,引导当事人积极采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在线申请诉前调解,通过移动微法院等途径开展线上沟通调解,加强与司法局、律师协会、公证处等相关单位的配合,发挥社会力量有效促进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在线化解。疫情期间,州直两级法院当事人申请诉前调解案件296件,已在线诉前调解成功180件,调解率达61%。

云间庭审“便捷”。“现在开庭!”2月27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州分院第一起通过“云间互联网法庭”系统审理的案件宣布开庭,也是州直两级法院以合议庭形式审理的首起在线庭审案件。在法庭主持下,当庭线上完成证据上传、举证、质证、书面辩论意见上传、庭审笔录网上签字等程序。

3月4日,州分院民一庭审判员阿依努尔•多斯木哈买提运用“新疆移动微法院”促成在尼勒克县当事人诉讼连线,在阿依努尔•多斯木哈买提春风化雨般的调解下,上诉人李某与被上诉人马某、苏某不当得利纠纷一案达成调解协议,三方当事人通过“移动微法院”远程查阅调解书并签字确认,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履行完毕,实现隔空“握手”言和,案结事了,双方当事人激动的说:“阿依努尔法官办案效率高、速度快!没出门钱就收到了,真的是太方便了!”

该院将网上诉讼作为提升审判质效的着力点,制作发布内容全面、指引清晰的在线诉讼指南,强力推动“云间互联网法庭”系统开展线上庭审,依据诉讼法律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充分保障当事人申请回避、举证、质证、陈述、辩论等诉讼权利,确保网络庭审规范、合法、有序。该系统的广泛使用,让当事人足不出户“打官司”,有效保障了疫情期间当事人的生命安全,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智慧执行“有力 ”

“前后只用了两天时间,我申请的执行案款就到账了,而且不用自己亲自过去,真的是太感谢你们了。”远在千里之外的广西某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牙某不住地称赞道。近期,该院受理了一起广西某公司与被执行人松某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件,该案执行法官武国全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到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后立刻采取冻结措施,通过电话、微信等线上方式多次与执行人、被执行人进行沟通调解,最终该公司决定放弃逾期违约金,被执行主动履行债务,该案得以顺利执行完毕。

疫情期间,该院进一步强化“善意执行”理念,改“外出执行”为“线上办公、智慧执行”,充分发挥“1+2+N”执行信息化系统作用,以执行指挥中心综合管理平台为核心,以办案系统和执行公开系统为两翼,严格落实执行指挥中心24小时值班及报告制度,对执行指挥平台实行不间断监控,继续发挥“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作用,确保“一案一账户”案款发放、网上拍卖等工作不间断,全面实行网上办案,做到执行全程留痕,最大限度方便当事人进入执行程序,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合理诉求。对州直两级法院1732件执行案件中是否存在涉疫情防控企业进行梳理,以便为其提供绿色通道。截止目前,州直两级法院已线上执结案件185件。

责任编辑:吴幸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