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举报公益诉讼案件线索者最高奖励5万元
来源:新疆平安网   发布时间: 2021-11-02 17:31:07  作者:张鹏雁

新疆平安网讯 近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出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奖励办法》),引导鼓励群众举报公益诉讼案件线索。

《奖励办法》中规定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是指,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以及对相关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导致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情况。包括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八个方面。

《奖励办法》规定,举报人可采取来访、来信以及拨打12309电话等方式进行举报。

《奖励办法》规定,奖励包括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精神奖励包括颁发奖状、证书等;物质奖励金额根据所举报线索的性质、情节、社会影响、办案效果和举报人协助配合情况等因素,每案一般奖金数额为500至5000元。对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受损数额500万元以上,或者有特别重大影响、监督效果特别突出或有其他特殊重大贡献的,可视情节给予5000元至50000元奖励。

《奖励办法》规定,举报人不得以捏造事实、伪造举报材料、诬告陷害他人等弄虚作假方式妨碍、误导检察机关办案;举报人不得捏造、伪造举报材料骗取、冒领奖金,否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为保障举报奖励办法落实,经州政府批准,由州财政局每年向伊犁州人民检察院拨付一定资金予以保障。据悉,第一笔保障资金已经到位。

责任编辑:陈楠